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预通知

来源:学工办发稿时间:2023-06-05浏览次数:462

金沙总站6165登录入口全体同学:

为深化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目标要求,引导广大青年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帮助广大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二、实践内容

(一)主题实践

1.理论宣讲专题实践

组织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师生、青马工程卓越班学员等下基层、入社区、访农户,面向基层人民群众和青少年群体,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寄语等为主要内容,开展面对面、分众化、互动式、小范围的理论宣讲活动。

2.红色教育专题实践

依托各地红色资源,组织大学生通过参观红色场馆,重走红色路线,访谈红色人物等形式,持之以恒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学生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

3.乡村振兴专题实践

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聚焦教育、产业、生态、乡风、文化等方面,广泛开展科技支农、文艺下乡、关爱老幼、普法宣传、卫生运动等实践活动,美化乡村环境,提升公共服务,促进乡风文明。

4.国情观察专题实践

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以中国大地为课堂,以脱贫攻坚重大历史性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组织大学生在国情考察、社会观察、调查研究、学习体验中了解国情社情,形成正确认识,坚定理想信念。

5.“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题实践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聚焦革命老区开展公益创业,引导师生服务乡村振兴,打造一堂主题鲜明的思政大课、实践大课。

(二)专项实践

1.对口帮扶南充专项实践

充分发挥相关学科特色和人才优势,主动对接南充市嘉陵区水堰口村乡村振兴需求,探索采用“帮扶点下单+学校派单+项目组接单”的方式开展实践活动,引领青年厚植爱农情怀,练就兴农本领,在乡村振兴的大舞台上建功立业。

2.“万名大学生进社区”实践

组织团支部与街道(乡镇)、社区(村)、“青年之家”等基层组织结对共建,引导大学生就近就便参与社区实践,开展社会治理、课后服务、社会调查、文体活动等,促进大学生走进社会基层,提高社会化能力。

3.“挑战杯”竞赛专项实践

鼓励学生充分利用暑期社会实践契机,开展自然科学、科技发明、哲社类等课题研究或创业实践,结合“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开展重点课题遴选和项目支持,培育孵化优质项目参加省级竞赛。

4.招生宣讲专项实践

抓住填报高考志愿的关键时机,组织学生赴省内外中学广泛宣传我校办学成就和办学特色,不断提升我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纳更多优质生源报考我校,提升本科生源质量,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三)其他实践

宣传引导大学生参加“返家乡”“逐梦计划”“扬帆计划”等实践项目,组织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进行就业见习、实习实践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择业观、就业观,提高社会化能力和就业能力。

除以上专项外,鼓励结合所学专业知识,深入生产一线,了解相关行业状况,做到知行合一。

主题类、专项类社会实践建议以团队形式参加,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组队,团队成员为6-15人,实践时长不少于7天。其他实践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以个人形式参加,实践时长一般不少于7天。

三、工作安排

(一)项目申报阶段(即日起--612日)

各实践队填写《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申报书》(附件1)、《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汇总表》(附件2),电子档于611日之前发送至邮箱1120730138@qq.com,纸质材料于12日中午12点之前交到8-523杨霄老师处,邮件命名为“团队名称+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申报资料”。

(二)评审立项阶段(613--620日)

校团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项目选题、活动设计、实践价值、预期成果等确定立项项目和资助经费。校级重点项目由校团委专项支持,校级一般项目由校团委打包划拨给学院团委统筹使用。鼓励自筹经费开展活动。

(三)实践启动阶段(6月中旬前)

各单位组织召开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启动仪式,部署社会实践工作,开展安全知识、活动开展、新闻宣传等方面培训。各学院为实践队成员购买短期意外保险,组织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家长知情同意书。

(四)活动开展阶段(6月中旬--8月中旬)

各实践队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开展活动,形成实践活动成果。成果类型包括:调研报告、工作案例、文艺作品、宣传产品等。各实践队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或结束后一周内向校团委报送活动资讯。活动资讯文字内容不超过1500字,另配10张以上高清原图,鼓励报送短视频,校团委将择优进行宣传报道,并向青梨派等其他媒体推送。邮件命名格式为“xx学院xx团队活动资讯”。

(五)总结交流阶段(8月底--9月底)

各实践队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相关安排另行通知。实践结束后,符合结项要求的由校团委出具实践证明,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国家级、省市级表彰。

(六)评优表彰阶段(10--11月)

校团委组织开展 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优工作,对优秀组织、优秀品牌、优秀团队、优秀成果、优秀通讯员、先进个人等进行表彰,并举办表彰大会。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 028-87387533

实践队负责人加入 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群:558500453,后续事项及安排在群中通知。


附件:

附件1: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汇总表.xlsx

附件3: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承诺书.docx

附件4: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登记表.docx

附件5:新闻稿件统计表.docx

附件6: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报备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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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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