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2023 年 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工办发稿时间:2023-05-16浏览次数:10

金沙总站6165登录入口各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 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持续加强发展团员工作,根据共青团中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办发〔201611号),现将我院2023年发展团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计划

 学院团委收到的2023 年发展团员计划共50 名,其中我院发展计划总计1 .

 二、发展流程

1.团支部考察。团支部应及时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团支部委员会应在入团积极分子中讨论确定发展对象,报学院团委进行预审。

2.团委预审。学院团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预审。确定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将预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团支部委员会。

3.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入团必须经团支部大会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通过。讨论发展对象入团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4.学院团委审批。接收新团员由各学院团委审批,必须召开委员会,集体审议,表决决定。学院团委对团支部上报的接收新 团员的决议,须在526日前完成审批。

5.指导填写。校团委基层组织建设部做好新发展团员《入团志愿书》的填写指导和日常管理,如有遗失按“谁丢失谁负责” 的原则,按照团中央相关规定处理。  

6.存档录入。学院团委要将《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 存入新团员的人事档案,统一进行管理。校团委基层组织建设部 做好新发展团员信息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录入,确保所有发展编号按团省委时间节点要求,准确录入系统。

 三、工作要求

1、落实《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把思政课考评优良、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 三个月考察期、年度2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以“志愿四川”平台记载时长为准)、团员先进性评价中无触发“负面清单”情形等作 为入团必备条件。严把入团年龄的规定,明确年满14周岁、28周岁是“递交入团申请书”的“下限”和“上限”。

252317点之前,符合条件的入团积极分子(通过团校考试),向各团支部提交申请与相关证明材料(志愿服务时长证明、团课结业证书扫描件),各团支部在入团积极分子中确定拟发展对象,并将《学院2023年新发展团员花名册》(附件2)与证明材料电子档发送至组织部邮箱:ktzuzhibunb@163.com,邮件命名为“支部名+2023发展团员花名册”。

3、各级团组织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日常跟踪和数据监 测,对落实调控要求不到位、统筹发展团员工作不力、发展程序 不严格、违规发展、弄虚作假等问题,将严肃处理。

 联系人:杨霄  联系方式:028-87387533

 附件:

附件1:学院2023年团员发展计划表.pdf

附件2:学院2023年新发展团员花名册.xlsx

附件3: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4:图解:发展团员十步走.pdf


 共青团金沙总站6165登录入口总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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